
临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考及高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管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全县普通高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学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管,确保考生拥有一个安静和良好的学习、考试及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凡在县城区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的单位,6月1日至6日期间,10日至11日、16日至17日每日12:00至15:00、20:00至次日8:00禁止室外施工作业,以及产生噪声污染的室内外装饰装修;6月7日至9日、12日至14日、18日至20日全天24小时禁止施工作业(含室内外装饰装修)。
二、6月1日至20日,禁止城区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产生大噪声的音响器材招揽顾客;禁止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城区居民区和县一中、县三中、县六中周边设置灵堂;禁止在县一中、县三中、县六中周边播放、演奏音乐或进行可能影响考生考试和休息的各类活动。在学生考试时,凡红、白喜事等活动需从县一中、县三中、县六中周边通过时,禁止使用音响器材和乐器,防止噪声干扰考试。居民住宅区及其附近的机械、修理等场所不得进行对周围产生噪声污染的作业;各种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等公共场所的边界噪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三、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污染。6月7日至9日、12日至14日、18至20日除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等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在环城北路,18至20日期间禁止在环城西路、环城北路、东云路、晴岚路、文昌路、河滨路、临武大道(县三中路段)、武水大道(县三中路段)鸣喇叭。6月1日至20日禁止夜间(晚上22:00至次日6:00)在居民住宅区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运输装卸作业。6月7日至9日、12日至14日8:00至12:00、14:00至18:00对环城北路县一中大门前路段实行交通管制,除考试业务用车及接送考生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18至20日(8:00至12:00、14:00至18:00)对环城北路县一中大门前路段、县三中、县六中、县玉潭学校周边路段实行交通管制,除考试业务用车及接送考生的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通行。
四、县教育、公安、交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在高考、学考、中考期间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和巡逻,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制止和查处环境噪声污染行为(投诉电话:县教育局0735—6322422,县公安局110,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0735—6388110,市生态环境局临武分局0735—6328110)。
五、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考、学考、中考期间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临武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4日
责编:龙潮辉
来源:临武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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